远逝的坐骑
桦 明
我所说的坐骑,既非冷兵器时代统领兵士的战将,一抽屁股就抻着脖子勇往直前的宝马良驹;也非当今数字化时代政府高官、公司总裁或者头等彩票大奖获得者,炫耀身份、地位和一夜暴富狂喜的劳斯莱斯、林肯或宫爵王,还有这王那王的。卑之尊臀之下坐着的是不吃草也能跑得欢,不喝汽油也照样游历天下、不等我报出大名你可能已是满脸不屑的自——行——车。
一度,骑一匹月白色骏马(当然枣红色也未尝不可),在一望无际如诗如画的大草原奔驰而来又奔驰而去,是我全身心渴望体验的生命感受。可自从读了一篇题为《马》的散文后,我心中这种热望就像轧上了枣刺的轮胎,渐渐干瘪下去了。作家邱华栋在文章中写道,一个七岁小女孩在面对一匹专供人作骑士状照相用的马时,怎么也不肯上去。周围的成人问她为什么这样,小女孩回答:是因为我们骑在人家身上!
我就是听了小女孩的话,决定今生做一个只骑自行车而不骑马的人。我把这看成是童心在我胸中还未曾泯灭的象征。
真是啊,一个一辈子都骑自行车的人肯定是有福了,至少他比一个常年坐在“奔驰”里的人吸氧充沛吧。而他在秋高气爽的季节,骑山地车往郊野苹果园逃窜的感觉,又不知胜过一个一心一意往仕途上爬的人多少倍。天地良心,我绝不是因为我买不起宝马香车,或无缘高官厚禄,才在这大唱自行车之歌的。实在是这颇能彰显人类智慧之光的交通工具,带给人精神的松弛和四肢的舒放,是语言难尽其妙的。如果评选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,我第一投自行车,第二第三还投自行车。试想,当有一天地球上最后一滴石油耗尽,所有汽车都像老母鸡似的趴窝了,大街小街,长街短街,还有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上行驶的将是什么?肯定是五颜六色、两轮闪闪发光的自行车大军啊!或许那一天也是我们人类回归童真,走向简单和纯朴的伟大开始。
你看,我把自行车捧得这般天花乱坠千好万好,都快赶上我们伟大的社会制度了,难道它真的一点毛病也没有?毛病当然是有的。和风相比,自行车无疑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,可它却常常像风一样一眨眼就不见了。至少在我当下的生存环境里,像上个世纪意大利老电影《偷自行车的人》里的一幕,还在不时上演着。
公元2004年7月20日夜,我的自行车就不翼而飞了。它是在我血液中汇入了一定量的酒精,从而引发视网膜看什么都像五级地震震中的情形时发生的。那夜,当我从酒馆里出来,看到那个偷自行车的人,像骑自家车一样一偏腿骑上我的自行车时,还以为是一块喝酒的哪个伙计和我闹着玩呢。等酒劲过去,明白这不是闹着玩,是真被人偷了自行车,我便开始怀旧了。
我想起这跟了我五个春夏秋冬,现已不被我拥有究竟被谁拥有我也说不清的自行车,原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——黑马,这和我做梦都想做旅行界独行侠的心境多么暗合啊。它是我在巴蜀大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——成都花700大元买下的。它曾伴我在云贵高原上马不停蹄日行三百里,夜宿农家柴院,晨踏田边露水;翻大龙山小龙山老龙山,过金沙江雅砻江怒江,一路豪情满怀凯歌高奏直抵四季如春的昆明城。五个寒来暑往,我们风雨同行,形影相随,一同赏析了多少自然美景,阅读了多少人间春色啊。
可现在,它说没有就没有了,这怎能不让我长吁短叹,牙疼上火,黯然神伤呢?就在要泪飞顿作倾盆雨时,我心中突然生出一个愿望,这就是愿那偷自行车的人能留一点点好心,善待我的黑马。别忘了常给它打气,适时膏油,筋骨松动紧紧螺丝,身上蒙尘擦拭干净。哪天骑它赶集溜街,碰上个像准相扑运动员一样的胖子要求捎脚,千万不能应允,要知道黑马最大的负载量是102.5公斤,超负荷运载会把它压得前蹄着地,后蹄趴窝。如果真那样,我肯定会一连打三个响亮喷嚏,那便是我对我的黑马发出的悲鸣的最深切的心灵感应了。